皖冤
有一种冤,名叫皖冤。
说到皖冤,请允许我从吕先三律师“诈骗”案说起。
最近,周泽律师在微博上批露了吕案中的两段录像,在法律圈内圈外击起千层浪,转载后在微信圈更是热度10w+。尽管视频已被下架,内容却实在惊悚,令人难忘。
先交待背景,安徽办理的首起“套路贷”案件,首犯叫徐维琴,这次录像里的邵柏春是徐的丈夫、第二被告,吕先三在本案中的角色是邵氏夫妇的“军师”。本案二审,周泽、斯伟江律师无偿援助担任吕先三的辩护人。
第一段视频时间是2018年1月31日19时21分至29分,地点是“合肥视侦支队办案区讯问四室”,并不是在看守所。视频中,办案人员近距离审讯邵柏春,身着便衣的警察不仅骂吕先三律师“狗日军师”,还两次用力捏邵的手铐,疼得邵“哎呀”大叫,另两名坐在审讯桌旁的便衣警察自顾玩手机、喝酸奶,邵喊叫的时候,他俩看都不看一眼。
第二段视频时间是2018年2月1日1时42分至56分,地点同上。视频中,办案警察威胁邵“犟人多挨打,犟牛多耕田”、“你他妈的要是讲了,我就瞧不起你……”、“想不想尝尝大便的味道?”,不时将邵的手铐铐紧,先后13次摁压邵柏春的手铐,每次时长达10-20秒不等,邵疼得嗷嗷直叫。办案警察还称自己这是在“愉悦”地与邵沟通,问邵“怎么搞的?怎么跟狗一样,叫啊叫的?紧不紧?老邵,快活不?”
01
嗷嗷叫的实锤
“快活不?”——好轻飘,好残忍的话。要是应声“快活”,合肥公安能不能换块招牌,就叫“安徽快活林”。最近被疫情憋坏的外省人士,想快活一下的,请速速买一张票去合肥。
至于“大便的味道”,着实重口味、恶心,不免令人起疑,这些办案警察也许真的给犯罪嫌疑人喂过。
任何人角色代入,把邵柏春替换成自己,亲自坐到那张审讯椅上,亲自体验一下,都会疼得“嗷嗷叫”起来。如此审讯,什么笔录做不出来?
许多观摩过录像的法律人说,还是头一次看见现实版的刑讯逼供,大开眼界。
毕竟,这样的画面只在影视剧中看到过,又或者,只落在一些不得不被追诉的刑讯逼供案卷宗的纸面上。
不少人有过被拷打的经历,奈何,打人的时候,不是在监控盲区,就是停电了,即便侥幸被监控拍下,你也调不出同步录音录像,它们总是被束之高阁,秘不示人。律师合法去阅卷,要么不给拷贝,要么调出的是阉割版。
而这次曝光的讯问录像“有图有声音”。
是无剪辑,无特效,原汁原味的动图。
是能证明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直接证据。
是“嗷嗷叫”的,铁板钉钉的实锤。
02
不准胡牌的律师
这样露骨的画面被曝光,应属巧合。
据说,这起涉黑案的卷宗,多达上百册,所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存储多达1个TB。这1000多G的录像,过了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三道手,最后原汁原味转到律师手里,当然,也是法定应有之理。
只怕,公检法三家,不曾有一人抱着实事求是、查明案件真相的心态,点开录像,一帧一帧审查。但凡发现有这种画面,估计没有一个办案人员肯让它呈诸法庭,更何况曝之于众。通常的做法不是销毁,就是隐匿——毕竟,兹事体大,关乎司法机关的颜面。许多时候,你高估了办案人员的良心和勇气,尽管他们之中不乏恪守职责的贤良。
疏忽,是可以理解的。谁让案卷这么多呢,各种案件积压如海。况且,律师不见得就能发现。
从浩如烟海的案卷里,择出两小段刑讯逼供的录像,就像一年里去了300多趟潘家园,终于淘到一件元青花。
一个刑辩律师,能捡到这种漏,并且拿出来与众人分享,不得不说,第一要靠沙里淘金的运气,其次则是较真到底的倔气,再次则是一往无前光明正大的勇气。
如果不敢公开,只是按部就班写入辩护词,谨慎地呈给法官,或顶多就跟法律圈的微信群小范围交流,不见得法官会当回事(这么做,其实和李文亮医生也差别不大)。毕竟,一审都判了有罪,二审为什么不敢维持?顶多,作“实报实销”处理。
批露这两段审讯录像,自然也冒了一定的风险。据周泽律师微博批露,承办法官来电警告,称其违反律师办案规定,若不删掉,将反馈给有关方面。被其拒绝。现在好,视频下架,也用不着删了。
涉及公职人员刑讯逼供,并且是一审开过庭的证据资料,并无秘密性可言。有论者认为,律师公布警察违法取证,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,也是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监督的应有之义。
所以,周律师违了哪个规?再想想武汉的李医生,错在何处?
吕案,经由媒体报道,经由周泽、斯伟江及前手律师的陆续批露(参见:新京报《律师吕先三“涉黑”事件调查》…/...《辩护律师起底吕先三案》…《九步搞到位,律师成重犯》)案情已经十分明了,为公众所知。
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:(1)邵柏春在上诉状中,称其遭刑讯逼供,被逼着“咬”吕先三;(2)吕先三在本案中系“零口供”,并控诉被办案警察带到卫生间殴打,逼其承认与邵氏夫妻有诈骗共谋;(3)所谓的“被害人”李光建,一再否认自己被骗,报案也不是自己要搞的,其知道邵氏夫妇是利滚利的高利贷,偿还也是应该的,而办案人员却一再要其承认被骗,并威胁,如果不配合,就将其作为诈骗犯罪共犯。
这次曝光的视频,与(1)相互印证,也是对(2)的侧面佐证,吕先三说他被带到卫生间殴打,恐怕所言不虚。而(3)其实是尚未公开曝光的审讯录像的内容,真实性可查验,与(1)(2)结合在一起看,吕先三构不构成诈骗,已经很明了。
律师做一次无罪辩护,翻一个冤案,太难太难。你明明发现了非法证据,法院不给排除;你明明提出了无罪证据,法院不予采纳;你明明胜券在握,最后赢的却是控方。
斯伟江律师曾经打过一个比方:中国的刑辩律师,原本是公检法三缺一拉来搓麻将的,但规定律师不能胡。
这一次,在吕先三案中,斯律师、周律师又摸到了那张理论上可以叫胡的牌。
想赖,这次是赖不掉了?所有的人都看见了,那张牌,就是录像。
这回,律师能胡一次牌吗?
03
深入司法骨髓的官丬犬病毒
盘起皖冤,其实如数家珍。
已经平反的于英生杀妻案、杨德武杀人案、五周杀人案,近期有望开庭再审纠错的“车超强奸杀人案”......一件件掰开来数,安徽才不是一个不是没有冤案故事的徽姑娘。
凶杀冤案以外,不妨再举一些旁例。
职务犯罪案。媒体曾报道的安徽原芜湖卷烟厂厂长王龙明受贿一案,曝光过审讯“行贿人”嵇某的同步录音录像。
录像中,嵇某在做完笔录后与办案检察官聊天,称他既没送过钱,也没在王龙明那儿落到好处,“总归你肯定比我清楚得多,以前调查我说过的话,我扯谎了,究竟扯了多大的谎,扯了多少谎,扯了多大的谎,最终应该都是能够看得到的。”而办案人员则回应,知道他说的不是真话。
然而,面对这样戳破真相的录像,即便在发回重审的情况下,法院对所有指控还是照单全收,和原一审判得一模一样。
再如诈骗案。年初网上沸沸扬扬,辩护律师因法院不安排桌子而站着辩护的芜湖谢留卿案,控方的诈骗指控根本不能成立,并且早在半年前,本案中的非法鉴定机构即因遭律师举报而被撤销。
而在核心证据发生崩溃,两次补充侦查权限已经用尽的情况下,公安机关依然展开违法侦查,被污染的和违法的证据,登常入室呈上法庭,并且在第二次开庭前夕,还发生检察官违法进入看守所,劝被告人认罪认罚之事。
以上,律师在法庭上揭示得清清楚楚,至今,芜湖繁昌县法院还在“判无罪”还是“实报实销”之间摇摆。
你铁证如山,他装傻充楞。
你义正言辞,他振振有辞,或闪烁其辞。
这不是在打地域炮。安徽以外,概莫能外。
风月同天,众冤一路,一模一样的套路。
无罪辩护难,不让律师胡牌,这是游戏的表面。根子上,其实是深入司法骨髓的官丬犬病毒在作祟,而“官”字,则是其核心。
这种官丬犬病毒,并不是新型的,而是老味道:办错了案子,那就一错到底,上下一体,官官相护。实在不行,一定要纠正,那也得把工作量留到将来。官家的脸面,要保;官人的饭碗和乌纱帽,都要保。如你所知,就是某个冤案翻了,官人的饭碗或乌纱帽,也是能保住的——从于英生杀妻案,到五周杀人案,有哪个官人被追责?所以今日纠错,明日照旧,日光底下并无新鲜事。
在这种官丬犬病毒面前,被错误追诉的人,当然是平等的,勿论贵贱,不管你之前官职的高低,是当过公安局长、检察长、法院院长,还是市长。
回到吕先三案上讲,就因为副省长两次批示,这个所谓的安徽首例“套路贷”案件,下面就要硬整,就要“按上海那一套给他搞到位”,完全不顾检察院三次对吕先三律师不予批捕,必欲坐实、起诉、判刑,而后快之。
现在好了,刑讯的录像曝光,司法的裤裆走光,估计办案警察现在也是如坐针毡。
有律师说,这两段视频的批露,可能是吕先三案的拐点。
但愿。
是啊,都到这个地步了,有人还不投子认输,不敢承认整个案子在某些方面办错了,不敢撤诉或判无罪,是希望继续演化,败坏官家的颜面,希望这样的录像,拿给外宾观赏;还是选择,及时止损?
有两句话,在中国的法庭上当成圣旨一样被反复援引。一句是,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另一句是,“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,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”。
言之凿凿,务必当真。
司法机关勇于纠错,勇于担责,方能赢得公信力。尤其是,面对这“嗷嗷叫”的实锤。解决问题本身,而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,才能把问题解决,才能消除公众的质疑、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。
是时候了。请安徽高院把安徽的司法名片“包龙图”祭出来,就按照包拯包大人那一套,把吕先三案搞到位。
*作者李宾客授权发布